1、本举报网站的受理部门是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,主要受理反映稷山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及有关法规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。

2、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将本着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、认真调查、严肃处理”的原则,慎重负责地处理网上举报件。

3、对受理范围内的举报,根据被举报对象的职级和举报反映的问题,依据有关规定,由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办理或督促有关地方、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承办。其中,对群众反映的性质严重、内容具体、线索清楚的选人用人问题,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进行立项督查,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查核处理结果。

4、对经查问题属实的,依据有关规定,坚决纠正、严格问责;严重违反规定、已构成违纪违法的,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处理。

5、为了保护举报人,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,明确规定举报材料由专人管理,严防失密、泄密。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,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